营运客车超载20%怎么处罚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将被记12分;若营运客车数量超过核定数量不足20%,或其他客车数量超过核定数量20%以上,一次将被记6分。以下将介绍超载的危害:首先,超载会缩短汽车的使用寿命,加速零部件的老化。
2、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共汽车)或校车超员,但未达到2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员20%及以上者,每次将被记6分;若仅为营运客车(不含公共汽车)或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未达20%,每次将被记3分。
3、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扣6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公交车超载标准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戚培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城乡公交车超过额定乘员20%或货物的,算超载。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规定,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核定,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
实际应用:根据这一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然而,由于公交车的特殊性质以及我国的人口密度大、资源有限的国情,实际上公交车很难达到这一超载标准。公安部标准:限定标准:公安部执行的标准则以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通常,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在每辆车35人到43人之间。
公交车超载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但具体针对公交车的超载处罚并未在该条例中明确细化。
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一般都是80人以上才算超载。但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按照这个标准,客车核定载客量在每辆35至43人之间。其实公交司机有规定不能拒绝乘坐公交车,往往只能劝说乘客等下一趟车。“万一乘客坚持要走,司机也不能把人赶下来。
公交车的超载标准以1平方米内乘客数量为衡量依据,规定不得超过8人。这一规定源自1987年我国发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照这一标准,城市公交车的载客计算是基于每人占用0.125平方米的空间,也就是说,每平方米乘客数量不超过8人则被视为未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