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山东:烟台市蓬莱阁旅游区、济宁市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泰安市泰山景区。河南:登封市嵩山少林景区、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湖南:衡阳市南岳衡山旅游区、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区。
2、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3、珞珈山校园于1950年被划为武昌东湖风景区范围,1982年11月,被国务院审定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武汉东湖风景区的十个游览区之一。
景点管理条例有哪些
1、法律分析: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3、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设施的行为。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松花湖风景区保护、开发、利用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松花湖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保护、利用和开发的管理,充分发挥保护区水源涵养效能,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保护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松花湖风景区的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松花湖风景区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编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承担规划设计的单位,必须采用城市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资料。
关于景区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旅游景区开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第四十五条推行旅游景区专职讲解员服务制度。旅 业组织可以派遣导游、领队为旅游景区提供临时讲解服务。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或者经营者不得阻碍随团导游的讲解服务。
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四条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
《旅游法》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了保护舜耕山风景区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其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十二条 市人民 应当组织编制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等风景区的保护规划。风景区的核心区内禁止任何项目建设。
3、第一条 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境外规划设计组织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的投标活动。第十三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 报国务院审批;详细规划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结合华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华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九条 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旅游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区县人民 编制乡村旅游、特色街区、重大旅游项目等专项规划。
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重合或者交叉的,县级以上人民 应当整合管理组织,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第八条 [权利义务]在森林公园内从事建设、经营、游览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的义务。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地名用字若干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