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退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1. 购票后未使用:在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在开车前48小时以内退票的,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
2. 已使用部分:在开车前不足48小时退票的,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在开车后,不办理退票。
3. 特殊情况:
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造成列车晚点、停运或旅客滞留时,旅客可持车票免费退票。
因旅客本人原因,如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退票,并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收取相应的退票费。
4. 特定车次:
高铁动卧列车,在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在开车前48小时以内退票的,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
高铁动卧列车,在开车前不足48小时退票的,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
5. 其他情况:
购买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等优惠票种的旅客,退票时按照原票价退票,不收取退票费。
购买团体票的旅客,退票时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收取相应的退票费。
请注意,以上规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铁路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具体退票事宜请咨询铁路客服或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