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的拘留所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临时羁押: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临时羁押,等待案件进一步审理。
2. 审查案件:对被拘留人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3. 执行判决:对已经被法院判决需要执行拘留的被告人进行实际拘留。
4. 教育改造: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改造,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5. 提供医疗服务:拘留所内设有医疗设施,为被拘留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6. 保障人权:确保被拘留人的基本人权得到尊重和保护。
7. 协助侦查:在必要时,拘留所可以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工作。
拘留所的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拘留工作的合法、公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