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遣返的护照上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标记或备注:
1. “Deported”(遣返):这是最直接的标记,表明持证人已被遣返。
2. “Excluded”(被排除):在某些国家,可能会使用“Excluded”一词来表示持证人被禁止再次进入该国。
3. “Entry Prohibited”(禁止入境):一些国家会在护照上注明禁止入境,通常是因为持证人有过不良记录或违反了入境规定。
4. “Revoked”(撤销):在某些情况下,护照可能会被撤销,这通常是因为持证人被认定有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5. “Cancelled”(取消):与“Revoked”类似,护照被取消可能是因为持证人违反了法律或规定。
6. “Refused”(拒绝):在某些情况下,护照上的“Refused”可能表示持证人曾试图使用该护照进入某个国家,但被拒绝。
7. “Invalid”(无效):如果护照被宣布无效,持证人将无法使用它进行国际旅行。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护照标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内容以实际护照上的信息为准。如果您持有被遣返的护照,建议您在重新申请护照或进行国际旅行前咨询相关移民或领事机构。